反滥用政策
网路中文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注册商」)为致力稳定各顶级网域名称,根据ICANN及各注册商注册协议(Registry-Registrar Agreement)之要求,遵循如下域名反滥用政策,若域名注册人有滥用行为,各网域名称注册管理机构有权冻结或删除网域名称或终止网络相关服务,注册商将配合法院判决终止注册人使用相关服务:
1. 遭The Leading Source of Internet Pharmacy Verification列为非法药品网站、违反《2008 年莱恩海特线上药局消费者保护法》。
2. 非法或诈欺行为。
3. 垃圾邮件:
利用电子讯息系统发送未经请求的大量邮件。关于垃圾邮件适用于类似滥用之行为,例如:即时讯息之垃圾邮件、网站及网络论坛的垃圾邮件。
4. 网络钓鱼:
使用设计伪造的网页介面,窃取使用者机密的资料数据,例如使用者名称、密码或财务资料数据等。
5. 网址转接:
使用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导向诈欺的网站或服务,通常是DNS被劫持或中毒为典型特点。
6. 滥用发布恶意软件:
非经使用者的允许散播软件,渗透及破坏计算机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计算机病毒、蠕虫、键盘监控纪录及木马病毒程式。
7. 快速流量主导:
使用快速流量的技术来掩盖网站及其它网络服务的位置,或避免检测、消除记录,或主导非法的活动。快速流量的技术经常使用 DNS 在改变主机或网域名称伺服器的网络位置。快速流量主导只有在管理局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8. 僵尸网络的攻击:
运作网域名称时,控制受感染的计算机系统、或直接拒绝服务作为攻击的行为(DDoS攻击)。
9. 散布与儿童有关的情色产品。
10. 非法入侵其它计算机或网络系统:
非法入侵属于他人的计算机、帐户或网络系统,或企图进入他人的安全措施系统(通常称为骇客),任何均有可能被作为企图侵入系统的行为(例如:通讯埠口扫描、秘密扫描或其他收集讯息的活动)。
11. 宣扬、鼓励或参与针对人、动物或财产的恐怖主义、暴力行为。
12. 违反《2017 年打击网络性贩运法》或类似立法,或宣扬或便利卖淫和/或性贩运。
13. 侵犯其他使用者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的隐私权或公开权,或违反您对其他使用者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所承担的任何保密义务。
14. 干扰本网站或本网站上的服务运作。
15. 包含有关注册商的虚假或欺骗性语言,或未经证实或比较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