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濫用政策
網路中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註冊商」)為致力穩定各頂級網域名稱,根據ICANN及各註冊商註冊協議(Registry-Registrar Agreement)之要求,遵循如下域名反濫用政策,若域名註冊人有濫用行為,各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機構有權凍結或刪除網域名稱或終止網路相關服務,註冊商將配合法院判決終止註冊人使用相關服務:
1. 遭The Leading Source of Internet Pharmacy Verification列為非法藥品網站、違反《2008 年萊恩海特線上藥局消費者保護法》。
2. 非法或詐欺行為。
3. 垃圾郵件:
利用電子訊息系統發送未經請求的大量郵件。關於垃圾郵件適用於類似濫用之行為,例如:即時訊息之垃圾郵件、網站及網路論壇的垃圾郵件。
4. 網路釣魚:
使用設計偽造的網頁介面,竊取使用者機密的資料數據,例如使用者名稱、密碼或財務資料數據等。
5. 網址轉接:
使用者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導向詐欺的網站或服務,通常係DNS被劫持或中毒為典型特徵。
6. 濫用發布惡意軟體:
非經使用者的允許散播軟體,滲透及破壞電腦系統。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電腦病毒、蠕蟲、鍵盤監控紀錄及木馬病毒程式。
7. 快速流量主導:
使用快速流量的技術來掩蓋網站及其它網路服務的位置,或避免檢測、消除記錄,或主導非法的活動。快速流量的技術經常使用DNS在改變主機或網域名稱伺服器的網路位置。快速流量主導只有在管理局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
8. 殭屍網路的攻擊:
運作網域名稱時,控制受感染的電腦系統、或直接拒絕服務作為攻擊的行為(DDoS攻擊)。
9. 散布與兒童有關的情色產品。
10. 非法入侵其它電腦或網路系統:
非法入侵屬於他人的電腦、帳戶或網路系統,或企圖進入他人的安全措施系統(通常稱為駭客),任何均有可能被作為企圖侵入系統的行為(例如:通訊埠口掃描、秘密掃描或其他蒐集訊息的活動)。
11. 宣揚、鼓勵或參與針對人、動物或財產的恐怖主義、暴力行為。
12. 違反《2017 年打擊網路性販運法》或類似立法,或宣揚或便利賣淫和/或性販運。
13. 侵犯其他使用者或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的隱私權或公開權,或違反您對其他使用者或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所承擔的任何保密義務。
14. 干擾本網站或本網站上的服務運作。
15. 包含有關註冊商的虛假或欺騙性語言,或未經證實或比較的主張。